一、保育员职业背景:指在托幼场所、社会福利机构及其他保育机构中,辅助教师负责婴幼儿保健、养育和协助教师对婴幼儿进行教育的人员。根据国家相关规定,未取得保育员岗位资格证的工作人员,将不能从事保育员工作。
二、保育员考试流程:考试由省人社厅统一安排,实操技能考试分为笔试及答辩(面试)两部分。笔试内容涉及面非常广,主要包括婴幼儿生理、心理、教育基本知识;常见病及常见传染病的基础预防知识;婴幼儿常见意外事故的初级处理方法;婴幼儿营养常识等。答辩考试由专家组根据不同级别的考生,拟定考题进行现场答辩。考试结束后,试卷将全部密封,由省人社厅统一阅卷,并为考试合格者颁发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。
三、保育员证书级别:考试合格后由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(原劳动部)统一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,证书分为初级(五级)、中级(四级)、高级(三级),二级(技师)一级(高级技师)五个等级,级别是证明能力水平的程度,上岗以及薪资待遇都是根据等级区分,如果是零基础的考生要先从初级开始考,如果想直接报名更高级别可直接咨询邓老师,劳动部证书全国通用,guan网查询。
四、保育员颁发证书
经考试合格者,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《全国职业资格证书》保育员全国职业资格证书,全国通用,网上查询,可作为招聘录用、考核晋升、岗位续聘、职称评定、加薪的重要参考依据。可用于全国幼儿园老师上岗,幼儿园资质。一期考核不合格者可免费参加下期培训与考试。
五、报名及报考条件: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四级(中级工):
(1)连续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;
(2)中专以上相关专业毕业(如:幼师职高);
三级(高级工):
(1)取得中级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后,从事本职业三年以上;
(2)连续从事相关工作6年以上;
(3)大专以上相关专业毕业(如:幼师职高);
宝鸡市保育员资格上岗证报名培训时间及考试安排
宝鸡职业培训相关信息
1月14日
2024-12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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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9-01